抛丸机外貌清理的除锈品级划分国家标准GB8923-88《涂装前钢材外貌修饰品级和除锈品级》将抛丸机外貌清理的除锈品级划分分成四个品级,统一用字母“Sa”体现。
Sa1轻度的喷射或抛射除锈。抛丸机对外貌清理水平达钢材外貌无可见的油脂或污物,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、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。
Sa2彻底地喷射或抛射除锈。抛丸机对外貌清理水平达钢材外貌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、氧化皮、铁锈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,其残留物应是牢固附者的。钢材外貌均匀安排抛丸后形成的抛射凹痕,抗滑移系数抵达0.35~0.45。
Sa2.5很是彻底地喷射或抛射除锈。抛丸机对外貌清理水平达钢材外貌应无可见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、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,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状的轻微色斑。钢材外貌均匀安排抛丸后形成的抛射凹痕,抗滑移系数抵达0.45~0.5。
Sa3使钢材表观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。抛丸机对外貌清理水平达钢材外貌应无可见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、铁锈和油漆等附着物,该外貌应显示均匀的金属光泽。